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和教师年度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川大人[2017]38号)文件精神,拟开展我校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填报2017年度工作信息
为完善个人档案信息,请老师个人于2017年12月1日24:00前登陆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rsxxgl.scu.edu.cn)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具体工作业绩)。
1.信息确认。为避免重复填报,人事处已协调相关职能部处,直接导入教职工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相关数据。教职工可在 “本年度工作信息”→“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中查看确认。(科研院、社科处已有的科研成果信息可暂不填写)
2.补充数据。若存在已有信息未全面反映教职工年度工作的情形,请点击“填写”,对年度工作予以补充完善。
3.年度工作总结。请教职工在“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有关内容。
4.核对个人信息。请教职工核对个人信息,若有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人事处355室修改。
二、单位对个人进行2017年度考核
学院会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学校人事处审查备案后实施。在12月5日前各系对教师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在岗人员的15%),同时在12月10日前学院填写完本单位职工2017年度考核结果、考核评价及思想政治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