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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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东土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1日      阅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创新精神,培养浓厚的创新学术氛围,促进高水平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平、吕征夫妇特捐资在我校设立东土教育基金,教育基金中设立“四川大学—东土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为做好基金项目征集和评审,根据基金管理及评审办法,现将基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由具备创新创业条件的四川大学学生个人或团队(包括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申请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支持额度及评选名额

每年度基金总额140万元,资助项目50项以内。其中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10个,单项金额3-7万元;一般支持项目不超过40个,单项金额1-3万元。具体支持项目数量和标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调整。项目年度经费未用完,可滚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评选条件

1、项目具有创新性,鼓励申请个人或者团队运用所学知识,发挥专业优势和智力优势,以高新技术和创新思维作为支撑发展有关项目。

2、项目适应学科发展和社会需要,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3、项目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若申请方根据受助项目创建了公司,则东土教育基金提供的资金计入该公司创业原始股份。

四、申报名额及评审程序

各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创新创业基金的初评工作。各学院要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每个学院推荐2-3个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于3月26日前报学工部发展辅导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xgb-fzzx@scu.edu.cn。

联系电话:85460907。

附件1:《“四川大学˙东土创新创业基金”申报表》

附件2:《四川大学·东土创新创业基金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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